笔趣阁 > 用户2544747734的新书 > 第347章 金之俊的馊主意

第347章 金之俊的馊主意


补录一下,杜文被褫夺功名削职为民以后,郁郁寡欢,不到两年就挂了。

  杜秋不是因为爹是礼部尚书才和图尔格成亲的,她是皇上赐婚,有皇上和庄妃加持,杜秋不受她爹的影响,而杜秋的娘也是皇上表彰的现代版三娘教子楷模,皇上没有褫夺她三品诰命的封赏,所以蒋玉儿仍然领着三品诰命的薪资待遇,衣食无忧。

  早朝结束,福临就将书稿交给印刷作坊,按照在全国发行的数量印刷销售,这个时期的雕版印刷技术已经非常成熟,自此,《红薯传习录》横空出世。

  福临印书发行书,发了一笔财,他也没有忘了写书的姜祖飞,除了送一笔不菲的银子给他,还力荐姜祖飞为礼部尚书。

  不久,皇上下诏,任命姜祖飞为礼部尚书,从三品。

  福临将印好的《红薯传习录》给林月送来,林月翻开书看看,印刷质量不错,只是纸张比较粗糙,与前世的纸张相比,显得有些发黄,也比较厚,不过,有这种质量的纸质印书已经是非常好的了。

  福临兴冲冲告诉林月,说是到苏禄国买红薯的船已经到福建了,父皇一个月前就派兵部侍郎金之俊到福建去接了。林月一听金之俊的名字,眼前就浮现出一副叛徒嘴脸。

  林月不用查大脑里的电脑资料,她从前世学过的历史书上就得知这个名叫金之俊的人。

  金之俊原来是明朝兵部侍郎,李自成进北京后,他就投奔了李自成,清兵入关后,又投奔了黄台吉,现在效力于清廷,所以,金之俊就成为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从明从贼又从清的叛徒。

  林月前世讲历史的老师就曾经嘲讽金之俊是一块金子,因为金子在哪都会发光。

  金之俊降清后,为了讨黄台吉的信任,向黄台吉献策,提出“十从十不从”的统治对策。

  “十从十不从”内容太多,林月记不住,但对“男从女不从”这一条印象深刻。

  金之俊提出,为了巩固大清国政权,应该要求汉族男子遵从满族男子习俗,剃前额头发留后脑长辫,而女子不需要遵从满族女子习俗,继续坚持缠小脚不变。

  黄台吉采纳了金之俊的对策,由此颁布了“剃发易服”法令,使中国男人遭遇了“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噩运,使中国女子继续饱受着三百年缠小脚的苦难。

  林月对金之俊的恶行恨之入骨,这个该死的金之俊,当时为什么只要求男人遵从满人习俗而不要求女人也遵从满人习俗呢?

  汉族男人只是像满人那样剃光前额头发,除了发量减少,对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影响,但对汉族女人来说,则丧失了一次解除痛苦的契机。

  满族女人是不缠脚的,如果汉人女子遵从满人女子习俗,也不再缠脚,如果清廷对女子缠脚也像对男子那样,留发不留头般的格杀勿论,那么,大清国女子就能解除几百年被缠足的痛苦,但现在好了,金之俊的馊主意使女子继续缠足,缠足不仅仅使女人个个残疾,更多的是造成女子生活和身心痛苦。林月小脚,所以对金之俊就恨之入骨。

  但历史没有如果。

  唉!要是金之俊同时提出男女都遵从满人习俗,林月估计也不会对他恨之入骨,叛徒金之俊不做人事,不说人话,两面三刀,卖女人求荣,是个货真价实的叛徒!

  金之俊虽然降清,黄台吉也出于收买人心拉拢汉人的需要,仍然让金之俊担任兵部侍郎。黄台吉虽然对金之俊委以重任,但在黄台吉内心深处,对金之俊的为人处事则是明镜般的透亮,金之俊既然可以降明降李自成再降大清国,没准一有风吹草动,他就会再降了谁,对投降或叛变过的人,绝不能交心掏肺,只能利用,一定要提防,更要戒备。

  所以,黄台吉是将金之俊划入贰臣名册的,贰臣是什么?是皇上的尿壶,尿壶用的时候显得很重要,但尿壶毕竟是存尿的东西,几乎人人嫌弃。

  黄台吉将到苏禄国运红薯的任务交给兵部,现在兵部完成任务回到福建,自然就派兵部官员到福建接应。

  金之俊到了福建,福建巡抚金学曾是金之俊的本家,自然要大摆宴席为金之俊接风。

  金之俊是武将,金学曾是文官,文官历来与武将貌合神离,文官对武将的排兵布阵打打杀杀没有兴趣,武将对文官舞文弄墨,假装斯文的作派嗤之以鼻,双方坐在一起,没有共同语言,聊天是没法聊天的,只能尬聊。哪怕是本家,也是尬聊。

  但既然金学曽是为金之俊接风的,两人都维持着一团和气,倒也相安无事。

  虽然两人无法聊天,但金学曾的接风宴倒很丰盛,福建特色食品肉粽油润不腻,光亮金黄,香甜可口;鱼丸咬在嘴里筋道爽滑,荤而不腥;佛跳墙软嫩柔润,浓郁荤香;蚵仔煎口感香脆,海蛎香滑...。

  每上一道菜,金之俊就称赞一句,福建闽菜确实名不虚传。特别是那道面线糊,清而不浊,糊而不烂。

  金之俊瞪眼看着这碗并不起眼,但味道香香甜甜的面线糊,忍不住问,这是什么东西做的?

  金学曾说,这是由细面线和番薯粉制作而成。

  金之俊一听番薯两个字,有些耳熟,问番薯是何物?

  金学曾说,番薯也叫红薯....。

  金之俊不禁叫起来,你说什么?你们有红薯?

  金学曾吓了一跳,有红薯怎么呢?有红薯犯法吗?

  金学曾告诉金之俊,说福建种植红薯多年,当年是一个姓陈的商人从吕宋带回来的,现在不少农户都在种。

  金之俊疑惑不解,既然福建有红薯,皇上为何要派兵部到苏禄国去买呢?为了买红薯,不仅兴师动众还大打出手,劳民伤财?

  金学曾这才知道,金之俊到福建是来接应从苏禄国运红薯的船队。

  金学曾对皇上的决策也很懵逼,皇上为什么要到苏禄国去买红薯?金之俊不知道,金学曾也不敢问。不过,金学曾却突然想起陈世元写的那本书,《金薯传习录》。

  陈世元与金学曾当年曾经在官学读书,算是同窗,两人关系也不错,金学曾科举考试及第官至巡抚,但陈世元参加科考,却屡试不第,就决心不再参加考试,继承父业经商。

  红薯是陈世元的曾祖父从吕宋带回来的,早就试种成功,但推广速度很慢,陈世元为了推广红薯,特地找到当年的同窗福建巡抚金学曾,金学曾认为种红薯好处很多,不仅产量高,而且口感好,就表示要大力支持,自此,红薯种植得以在福建逐步推广。

  陈世元深知红薯对于人们生存的重要性,在不遗余力继续推广种植红薯的时候,还花了一年多时间,写了一本《金薯传习录》的书,为什么陈世元的书将红薯叫金薯,那是陈世元为了感谢金学曾推广种植红薯的功绩,才将红薯取名为金薯的。

  《金薯传习录》已经写完,陈世元与金学曾商议,要将书稿印刷发行,让大清国的农户都能种上红薯。现在金学曾得知皇上舍近求远到苏禄国买了红薯回来,买那么多红薯,必定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种植,先不说皇上舍近求远到苏禄国买红薯的决策是否英明,买的红薯既然是为了种植,红薯怎么种,就需要一本书做指导,金学曾突然就为陈世元高兴,这是天降的福报呢!

  陈世元写的书如果能够得到皇上重视,不仅对推广红薯的种植有利,还会对写书的陈世元和荐书的金学曾恩赏,金学曾高兴极了,赶紧对金之俊讲了陈世元写书的事,请金之俊将书稿带到京城,面呈皇上,希望这本指导人们种植红薯的书能广为流传,为红薯种植做点贡献。

  金之俊一听,也认为这是一件好事,自己接应红薯回京,同时还带回一本指导种植红薯的书,不要太完美!金学曾叫陈世元将书稿送来,亲手交给了金之俊。金之俊也很重视,小心放好。

  不日,福州迎来一支特别船队,打头的一艘船在高高的旗杆上飘扬着耀眼的黄龙旗,每艘船吃水很深,看来装载的重物不少,一些官兵屹立在船首,威风凛凛,驾船的都是福建人,他们见到远处肉眼可见的陆地,激动得嗷嗷乱叫。

  这支船队出使苏禄国,圆满完成黄台吉交办的任务,满载着从苏禄国抢来的红薯回到了大清国。

  按照皇上的要求,红薯到了福州以后,将红薯搬运上岸,就地再将红薯分发到临近几个省,哪个省能分到多少红薯,事先是有名单的,随红薯一并分发的,还有金之俊押运来的几个大木箱,木箱很沉,木箱里装的什么东西,金之俊没打开看。

  木箱里的东西,随分到的红薯,被各省派来的官员,用牛车马车驴车等等交通工具当即拉走了。


  (https://www.95ebook.com/bi/381134/17237387.html)


1秒记住笔趣阁:www.95ebook.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95e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