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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读《你不该爱我》所感(一)


死亡对于每个人来说  ,是一个难以面对,又不得不面对的话题。每每提到这个话题,总会让人感觉恐惧。长篇小说《你不该爱我》却把一个“死”字,诠释得那么从容。在作者看来,死亡是人生的一个过程,人不管路程走得多远,最终的终点还是死。作者以死亡为线索,设置一个能产生死亡的环境,让不同的角色站在死亡的门槛,展现着他们面临死亡时的状态。作者安排得很妥切、稳当,用沉稳的笔一一解剥,使人物的形象栩栩生花,故事情节条理有序。

  这部小说用第一人称的写法。我总觉得这种手法不容易把握,很多时候,容易成为作者的平白的自叙,让人产生流水账的感觉,继而就会催人入睡。而作者却构思得很巧妙,他很用心地将作者和“我”统一起来。让人感觉“我”就是作者,作者就是“我”,也就很容易让读者融入到小说里。不会使人感到小说乏味、枯躁,而是吸引着读者一直读下去。从这方面来说,作者做得非常成功。

  这应该与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缜密的构思思维和独具匠心的生活体验分不开。作者很善于通过生活中的细微小节,来展现人物的性格或者表达用意。比如“我”在母亲面前的那一呛烟,樱给“我”点煤炉,“我”和克新看电视的情节等,举不胜举。虽然有些地方,作者写得不是很完美,但很欣赏他的这种构思方式。而且作品读起来也很厚实,能读得出作者的用心。厚实也应该是作品吸引作者的因素。

  在这部小说中“我”占据着主导的地位。有时感觉作者的笔真很厉害,它会毫不客气地来批剖人性,当然这个“我”也不例外。从好处来说,“我”是一位非常有爱心、原则、值得大家依赖的作家。他富有同情心,并有一颗读书人所具有的孝心。虽然他说自己很现实,但不经意间就会把自己跌进去。所以对樱由同情转为爱,跟着克新悲悯,热情关注着谣谣。为挽救谣谣的生命,他同大家一起努力着。当看着谣谣无奈离去后,又跟着一起悲痛,让“我”与这一群身在死亡门槛的心灵融到一起。

  他也是很有哥们义气的男人。他虽然也演过夺友之妻(虽然还算不上妻),却能短时间内跟克新建立起很信任的朋友。他没有以克新的日记作文章,而是以一种宽容、同情的心态尽朋友之责。他有自己做人的原则,不喜欢以金钱为交易,为那些曾经黑透心、还想树立贞洁牌坊的人树立光辉的形象。也许在他的意识里,可以允许自己玩世不恭,但原则性的事,却是不可以去违背。虽然后来他为了给樱支付药费,而破了点作家的原则,但终究还没去做。好歹作者给他解决这一难题,让樱找到失散多年的哥哥,而这位哥哥的父母却对他怀着深深的内疚,并让这种内疚转化为爱心,用手中的钱解决樱医药费。

  从另一方面说,这个“我”的缺点就大了。首先,他真不应该把自己的痛苦转嫁给朋友,即使自己曾被抛弃过,也不能偷偷地把朋友的女朋友抢到手。把人抢到手,知足就得了,应该好好疼爱。谁知人家怀上孩子,却爱上别的女孩。虽然对于樱来说,他是一种幸运,可是尧尧呢?他非要让人家做掉孩子,太不负责任!而且他还喜欢窥探别人的隐私,总觉得自己是文化人,就必然了不起,可以打动一切,说服一切。其实作者是写文化人的一种症结,太过于高估自己,这样很容易挨跌。作者却很宽容,不管大嘴如何拿刀挥舞,还是省长如何不甘心,他都没有让“我”跌倒。这作者还真偏心呢!

  女主人公樱,似乎一开始就注定,她是一位悲美的人物。很小就失去了父母,后来被人收养,却没想到养父丢掉自己唯一的儿子。夫妻两人不堪忍受痛苦,相继而亡。只有一位妹妹还算是唯一的亲人。按现实的状况来看,虽然她经受过那么多的挫折,应该也算是很幸运。她有一份很好的工作,还有一位爱她的男朋友。

  本来她应该如天使般的快活,但很不幸,她患了乳腺癌,让她年轻的生命从此变得苍白,相爱的男朋友离她而去。而她非但不抱怨,倒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再去爱时,不如放手。多么善良的心地!多么贵洁的爱!这种善良又怎么是一般人能顾惜,偏偏她算幸运,碰到敏感而浪漫的作家。也只有在作家的眼里,才会把这种美赋予一种清灵,让人更容易去认识、欣赏她的美。她对死亡的看法,就像对爱那样贵洁。

  她宁愿美丽的活着,也不想痛苦苟活。相比于那黑心的大款、身居高职的高官,还有还算看得开的克新,她对死亡的态度是多么坦然。她渴望真情,但不是那种施舍的情,她与“我”的爱是心与心的契惬。临死之前能得到这样一份真情,她又是多么幸运。她就像一只美丽的蝴蝶,到了不合适的季节,翩然逝去。留下的是美丽。不管作者说“你不该爱我”或是她美得那么理念,总是让生命美丽如花。

  说到樱,就不得不想到尧尧,这是一个敢爱而又潇洒大度的女孩。他那么痴迷地爱上“我”,以至于丢掉自己的虚荣。但很不幸的事,“我”竟开了小差,义无反顾地爱上樱。此时是多么不幸,但她并没有改变痴心,毅然顶着世俗的压力,决定把孩子生下来。但不知樱的逝去,会不会给她带来什么,但愿会。真希望美好的爱,随着生命的逝去,只定格在记忆里,而新生命的诞生,能把“我”和尧尧牵在一起。毕竟尧尧还是一位很不错的女孩子,虽然也有些小缺点,但也讨得母亲的欢喜。当“我”为母亲治病,手中缺钱时,尧尧会慷慨相助。这对于未婚的女孩来说,没有很真切的感情,也难做到。真希望“我”能好好珍惜。

  在这部小说中,还有一位很重要的人物克新。其实说到这个人物,不自觉就有些寒碜。作者来个让人冷不丁。不知哪影的事,忽然来个三百六十度的转弯。真难以想象,他竟是一位同性恋者!很难想象的事,作者就让它成为事实。当读到克新为他那脱落的秀发,发出对生命的感慨时,让人觉得这个还算层次高些。但后来就不知是什么感觉了,接着又读了他一篇又一篇的日记,以及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事,倒让我对他有了些同情。其实真像“我”说得那样,爱没有错,只要是真切的爱,都会感动人。这样的克新,偏偏又娶了一位对他死心塌地的妻子,还有一位痴情难改的远青。

  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的生活应该是尴尬、矛盾的,但在病魔面前,感情和人性在矛盾中展现得宽容却更真实些。谁也不想放弃感情,把感情放在手中,紧紧地握着。尤其是克新的妻子,对死亡恐惧,但又不屑一顾。不放过任何机会,不惜任何代价同病魔做着斗争。虽然一切努力没有挽回克新的生命,但她那份执着、热忱很让人感动。

  克新走得很稳妥,没有冲突,而在一男一女的真情中,恋恋不舍而去,在他的生命里没有留下顾虑。或许克新的妻子和远青都真是那种痴情者,或许作者对他们的赋予更多的同情,作者又让本是仇敌的冤家,走到一起,共续未了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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