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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缅甸之行(完)


“计划取消”

  电话那头的叶伶雪只说这么一句就挂断。

  魏然心下释然,随后是一阵的后怕,刚才的自己是被鬼迷心窍了吗?

  居然想着对叶大小姐动手,泼一身油漆?她敢让小弟泼叶小姐一身油漆,自己的保护伞就敢让自己脱成皮。

  更何况,万一现场出个什么意外,叶大小姐,或者林牧出点什么事,她整个人怕是要无了。

  ‘滴滴’

  又是一阵电话响起,魏然接通电话,是她的保护伞,该市的军阀兼市长,让她马上上交近期的收益。

  魏然让小弟去提现金,上交3000万给保护伞。

  她摇摇头,虽然她丢了面子,但是得到了里子,叶大小姐赎回肉猪那里花了1000万。

  更不要提,把叶大小姐伺候舒服了,保护伞对自己的垂青。

  魏然从酒柜里拿出一瓶珍藏的红酒给自己倒上,她摇晃着红酒杯,来到落地窗前。

  只要在这里再干几年,把资产变卖掉,把钱洗一洗,她就能带着差不多一亿的现钱移民国外,再也不用过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

  ‘砰!’

  防爆大门被粗暴的炸开,几位身穿作战服的特种兵一拥而上,三两下把魏然擒下。

  昂贵的红酒洒落地,宛如腥臭的鲜血。

  魏然惨然一笑,之前一些想不通的关节瞬间想通了,为什么保护伞对叶氏处处忍让,为什么还没到上缴利润的日期,突然叫交钱。

  原来她被抛弃了。

  华夏这只庞然大物,终于把视线投向了这处阴沟。

  明明华夏之前释放过一次又一次信号,自己等人却不当一回事。

  勿谓言之不预!

  ……

  红灯区。

  林牧等人在吉普车的护送下来到这里。

  这里的街道像极了老县城,在红灯区一条街上,花花绿绿的光污染店牌密密麻麻交错在一起,在街道上,有许多穿着清凉的男人在拉客。

  在翻译的带领下,他们往最大的一家店而去。

  所有的华人都被聚集在了那里。

  一家装修豪华的店内,粉红色的沙发上,坐满了华人男子,他们互相拥抱着哭泣,诉说自己这段时间来噩梦般的遭遇。

  林牧见到这些哭哭啼啼,穿着清凉的男人,内心有些无语,他强忍住吐槽的欲望,说道:

  “好了好了,大家别哭了,大家人都到齐了吗?有拉下的兄弟姐妹吗?”

  “回家的路上,可别把谁忘了。”

  为首的一位男人站出来,举手说道:“有两位兄弟没有过来,他们还在接客。”

  接客?

  林牧问:“自愿的?”

  另外一个人男人插话道:“在这里的兄弟,有哪一位自愿的,接客赚到的钱,全部被上面的头目拿走了,落到我们口袋里的,只能混个肚饱。”

  “小红和小白是被哈尔那帮人拉走了。”

  林牧当即想问,背后的大佬都谈好了,这种小货色来恶心人是什么意思?

  话还没出口,他就想到了,哈尔那家伙可能觉的这都不是个事。

  两个男人而已,只是最后爽一波,用完就放回来。

  然而对林牧来说,别说两个了,任何一个人都很重要。

  从男人们嘴里问清楚地址后,他当即再次出发。

  ……

  粉红小店。

  一辆车停在店门口,一位女人从中下车,她有着一头淡紫色头发,好看的瓜子脸,精致的五官,穿着白色衬衫,外面套着黑色西装,手套黑色手套,下半身是黑色的包臀裙,腰间戴着黑色皮带,白色的衬衫赛进包臀裙里,似乎因为没注意,另一半衬衫没塞入皮带,露出好看的雪白小蛮腰。

  她修长的美腿上戴着一个腿环,腿环上有一个枪袋,整个人看上去有一种不同一般美女的美感。

  干练又美丽。

  她的名字叫苏红莲,刚刚从赌场那拷问出魏然旗下犯罪团伙所在地,前来实施对哈尔的抓博工作。

  苏红莲把西装解开,丢到车里,她舒展着懒腰,自从退役以来,她可是好久没动过身子骨了。

  哈尔等人一共六人提着裙子从小房间内走出来,为首的哈尔嘴里叼着事后烟,腰带上别着一把手枪。

  苏红莲面色一变,这帮该下地狱的混蛋,在押送回国内前,下手要稍微重一点。

  然而还不等她有所动作,一道如雷般的身影如虎入羊群。

  哈尔吓了一跳,她还未来的及从腰带上掏出手枪,刚刚包扎好的鼻子又挨了一拳,这一拳可比之前军姐那一拳狠太多了,哈尔的鼻血洒满长空,她眼一黑,后脑勺着地,重重撞在地面,生死不知。

  其余小弟反应过来要拔出枪来。

  林牧危险预感中,每一个人都是有死亡危险的深紫色,他暗道自己太冲动了,忘了这里是免店,不禁枪的。

  现实可不是电影,七步之内枪又快又准好不。

  军姐们才刚刚下车,来不及支援他。

  叶玲雪和白鹿鸣惊惧交加。

  林牧沉着冷静,把身体发挥到极致,在他眼里,世界慢了下来,危险预感最深的是角落的一位枪手,她已经把手放到了枪把上,第二深的是面前的大高个,她面目狰狞的已经把手枪掏出。

  林牧手臂一甩,打出破空的一拳,这一拳打在大高个下巴位置,直接把大高个打死,林牧抓住她当自己的肉盾,她腰带上的手枪,自己是断然不会去取的,在这场战斗中这是一个陷阱。

  对他这个不会用枪的人来说,拳头可比枪好用多了。

  抓着大高个,丢向最角落的枪手,在丢出的瞬间,那位枪手危险从紫色降低到蓝色,而这时离他第二近的女人已经完全掏出了枪,正在拉保险,林牧当即给她一脚。

  那女人就像被火车撞到似的,倒飞而去,‘啪叽’撞在墙壁上,震下一片灰尘,眼中失去生命的色彩。

  林牧弯腰低背,缩地成寸,冲向第三人,这人已经把保险拉开,林牧对着她腹部,一击冲拳,打的她内脏破碎,当即吐出血来,被巨大的力道带着,撞向身边一人,把她给带倒。

  几秒间,林牧已经打死了四人,敌手只剩两人,一位角落里的枪手,一位被撞倒在地的倒霉蛋。

  ‘砰!’

  子弹在离林牧几厘米近的地方飞过,他的心脏一紧,是角落里枪手开的枪,林牧足部在地板一踏,如炮弹般射入枪手一臂的范围,对着她右脸蛋就是干脆利落的刺拳。

  这一拳力道有多大?

  林牧估计可能超过800公斤,枪手脖子承受不住这股力道的重量,转了一个360度的圈,死的如b类片一样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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