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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害怕失散


时间一定不是匀速前进的,至少体感不是。

        做寒假物理作业的乐知时坚信自己的观点,他不知道怎么的一学期就糊里糊涂过去了,为此他甚至企图去翻一翻有没有科学家做这方面的研究,但林蓉的电话打断了乐知时人生中本可能发生的第一次论文调研工作。

        “嗯,嗯,”乐知时边打电话,边往楼下走,“宋煜哥哥去补习班了,我带它去,我知道地方。”

        放下电话,乐知时找出牵引绳给棉花糖套好,带它去宠物门诊检查身体。

        “顺便做个美容吧棉花糖,你最近的毛长得好长。”外面很冷,乐知时裹了件厚厚的白色羽绒服,远远看去一人一狗简直是两团棉花糖。

        寒假加上周末,宠物门诊挤得满满当当,乐知时一次性见了好多猫猫狗狗,甚至还有龙猫,觉得非常满足,心里面把它们都撸了个遍。排在前面的姐姐一个人牵了两只大型犬,一只阿拉斯加,一只金毛。金毛就诊的时候,阿拉斯加似乎很不适应这里的环境,表现得很狂躁,主人几乎牵不住,两头顾不过来。

        “不好意思,能不能帮我拽一下绳子,他可能是害怕,我抱一抱他。”

        “哦,好的。”乐知时放下了怀里一直乖巧看戏的棉花糖,另一只手帮大姐姐抓阿拉斯加的牵引绳,第一次拽大型犬的乐知时感觉非常新奇,和左手牵着的博美一比,右手完全不能占据主导地位,简直好像是被狗溜了。

        女主人蹲下来抚摩阿拉斯加的头,几分钟后,它才稍稍平复些,也不闹了,乐知时松了口气,感叹还是棉花糖听话,于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狗零食,准备奖励给棉花糖,谁知一转头,他才发现牵引绳的那头空空荡荡,棉花糖不见了。

        乐知时慌了,把不大的宠物门诊翻了个底朝天,手里拿着它最喜欢的零食叫它名字,都没有用。他又跑到马路上,四处查看,可依旧不见棉花糖的踪影。

        他在那附近原地打转,无果后的第一反应就是给林蓉打电话,可林蓉好像正忙着处理进口食材选购的事,根本联系不上,他急得没有办法,最后拨通了宋煜的电话。

        只响了一声就通了,乐知时仿佛找到了救世主,第一句话几乎带了哭腔,“宋煜哥哥,棉花糖不见了。”

        宋煜让他冷静,在听完乐知时复述经过,思考了片刻。

        “分开找,我现在回家,你那边离阳和启蛰近,去那里试试。”

        乐知时不知道为什么宋煜会让他去餐厅找棉花糖,但他还是照做了。挂电话前,他听见宋煜说。

        “不要着急,会找到的。”

        心情忽然平复许多,乐知时把棉花糖的零食装好,打了车去阳和启蛰。

        餐厅今天是不开门的。院门关着,外面空无一人。乐知时很是失望,他跑得浑身出汗,把羽绒服的帽子取下来,在餐厅附近的几条巷子又找了一圈,最后在路口遇到下出租车的宋煜。

        宋煜穿的是和他款式一样的羽绒服,都是林蓉买的,只是一件白色一件深灰色。看到他也两手空空,乐知时脸上的失望藏不住,也满怀歉意地垂下了头。

        “餐厅没有……对不起,我没看好它。”

        这只狗是宋煜带回来的,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宋煜的狗。

        乐知时非常难过,也知道宋煜肯定非常担心,所以才会直接从补习班跑出来。

        但宋煜并没有像想象中的那样发脾气,只是把他背后的连帽又给他罩上,“上次我遛它的时候,它也挣脱了,牵引绳有问题。”

        乐知时额头的汗已经被风吹干,凉凉的。他们在路口站了一会儿,宋煜说自己回了趟家,也在车上沿路看了,的确没有看到。

        这样一听,乐知时更难过了。

        “再去看看。”宋煜往餐厅的方向走。

        他跟在宋煜后头,心里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出来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却发现天气真的特别冷,风像软刀片似的往脸上挂,又钻进脖子里。

        他低下头,把拉链拉高了些,没有灵魂地跟在宋煜身后。

        小巷子灌风,乐知时满脑子都是棉花糖孤苦无依流落街头的场景。马上要过年了,棉花糖那么小,今天出门连针织背心都没穿。

        他开始考虑微博求助和满大街发招领传单的可行性。

        宋煜的脚步突然顿住,害得乐知时一个没刹住撞上他后背,“啊,怎么了?”他往前望去,前面就是阳和启蛰的大门,门口站着一位老奶奶,棉花糖就在她的身边。

        看到宋煜和乐知时的瞬间,棉花糖也飞快地跑过来,乐知时立刻蹲下抱住他,失而复得的心简直就像坐过山车,他把脸埋在棉花糖的毛毛里,“你跑哪儿去了,吓死我了,我都想好传单的排版了。”

        宋煜朝着那位老奶奶走过去,见她年纪大概六十岁,颈间戴了串珍珠项链,穿得十分得体,甚至是隆重。她也站了起来,用戴着皮手套的手抚平了酒红色薄大衣上的褶皱,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

        “原来这是你们的小狗啊。”她头发花白,说话很慢,“你们也是来这里吃饭的吗?”

        乐知时抱着狗狗,和宋煜对视了一眼。宋煜对老人说,“您可能记错了,这里今天不营业。”

        老妇人的脸上露出一副困惑又不完全相信的表情,“是吗?可我不会记错的,我爱人就是在今天预订的。”

        乐知时也疑惑了,“今天真的不营业,老板也不在。奶奶,您是不是记错了?”

        “不会的……”老妇人始终坚持自己是来赴约的。乐知时见她穿得单薄,天气这么冷,站着不是个办法。他碰了碰宋煜的手臂,“宋煜哥哥,你带了餐厅的钥匙吗?”

        宋煜点头,拿出钥匙串找到餐厅钥匙,把门打开。

        乐知时上去搀扶老太太,“您先进来吧,我帮您看一下预定表,看看究竟是哪里出问题了。”

        他们把餐厅的暖风打开,让老太太坐下。宋煜临时烧了壶开水,乐知时把前台电脑开机,找出预约表,之前他们也时常来餐厅帮忙,流程多少也知道一些。

        沸水注入到透明的茶壶中,红茶的香气一瞬间被热度激发。宋煜将热茶端到老太太面前。

        “谢谢你。”

        他回到乐知时身边,“找到了吗?”

        乐知时抬眼,对他摇了摇头,并且小声说:“今天真的没有预定。”他看向老太太,见她一脸期盼地望着大门,似乎真的在等人。乐知时忍不住问:“奶奶,这边不好查,您可以说一下您爱人的名字吗?或者电话也可以。”

        老太太望着他们俩,笑着张了张嘴,可忽然间,她仿佛卡住似的,笑容渐渐被一种迷茫的神色取代,“我爱人的名字……”她皱起眉,低头思索,“名字……”

        宋煜凝视着老人,感觉不太对。

        “今天是几月几号,您记得吗?”

        “我……”老人想了想,眉头松开,笑容再次浮现,“十一月二十一日,是我和我爱人的银婚纪念日,我们今天啊,就是在这里过纪念日来了。”

        十一月……可现在都要过年了。难怪穿得这么薄,原来记错了日子。

        乐知时又一次看向宋煜,很小声开口:“宋煜哥哥,她是不是……”

        宋煜点了下头,“嗯,阿兹海默。”

        这下可麻烦了,乐知时心想,这个老太太不记得日子,也没准儿走错了店,现在人丢了,家人不知道多着急,可他们连姓名和联系方式都没有。

        “报警吧。”宋煜说。

        这句话声音不大,却不偏不倚被老太太听见,她情绪一下就不对了,像是非常抗拒似的,“报警?为什么要报警,我只是想吃顿饭而已。”

        乐知时想解释,“奶奶,您……”

        “我能不能先点餐?”老人望着他们,眼神中满是期待,“我想我爱人可能是有点事情耽搁了,但很快就回来的。”

        乐知时看着她的表情,无法忍心说出真相。现在也快到晚餐时间,他吸了口气,“那您想吃什么?今天餐厅只有我们俩,可能做不了太多。”

        老太太笑得很慈祥,“没事的,很简单的,他最喜欢吃你们家的珍珠圆子了。”

        “其他的呢?”

        “其他……”

        见老太太又陷入记忆的混乱中,乐知时只好先替她记上,“那我们先看看。”他跑去查看了一下,正好有糯米和肉,在他的拜托下,宋煜莫名成了临时主厨,被推进厨房。

        乐知时拿出了哄大型猫科动物的气力,又是说捶背捏肩又是主动给戴围裙,宋煜尽管一脸不情愿,最后也没当着奶奶的面拒绝他。

        他从厨房出来,看见老太太望着门外,表情有些失望。

        “他一定会来的,您等一下。”

        老太太凝视着乐知时脸上认真的表情,忽然间露出一个笑容,“你比小时候更好看了。”说着,她朝着厨房探了一眼,“你哥哥也是。”说完她又补充一句,“你以前像洋娃娃一样。”

        乐知时忽然愣住了。她的记忆的确有很大的问题,在门口遇到的时候,老太太分明是不认识他们的,现在却又能回忆起他们小时候的事。

        难道她真的来过这里。

        “您记得您哪一年结的婚吗?”乐知时问。

        老太太非常努力地回忆,但还是摇了摇头。

        “这样……”乐知时没有放弃,他在网上百度了一下银婚的时间,是结婚25周年,老太太看着60岁左右,如果是二十多岁结婚,就是在五十岁多来过阳和启蛰。大概十年前……

        和开店的时间也差不多对上了,那时候他们俩的确都还很小。可是刚开店那两年,这里的管理还不完善,客人也不多,预订都人工手写记在本子上,没有电子记录。

        乐知时四处翻找钥匙,最后在前台某个抽屉找到了存放旧预订本的柜子钥匙,蹲在地上把那些落了灰的本子拿出来。一年一本,他认认真真地翻,灰扑了一脸,呛得他直咳嗽。

        宋煜忽然走了出来,给自己倒了杯水。

        “做好了?”乐知时抬起头,脸咳得发红。

        “蒸上了。”宋煜问,“你在干什么?”

        “这个奶奶当年是在咱们店过纪念日的,我想翻一下刚开店那几年的预订记录,就看看11月21号的,每天的客人不多,应该能找到他爱人的联系方式。”说到这里,乐知时忽然皱眉,“啊,会不会过这么多年,号码已经变了?”

        宋煜摇头,“应该不会,毕竟他妻子是阿兹海默症患者。”

        乐知时吃了颗定心丸,还要继续,但却被宋煜打发走,“你去陪她。”

        “你去吧,我来找。”乐知时说。

        “我不想说话。”

        听到这句,乐知时自然就要肩负起对外工作,陪老奶奶说话了,她什么都不记得,但一口一个我爱人,说不来什么感觉,乐知时有些难过,又不单单是难过。

        “乐知时。”

        被宋煜叫到,乐知时立刻赶过来。

        “挨个打电话吧。”宋煜把本子摊开递过去,指了指上面画红圈的那些。乐知时坐下来,照着宋煜说的,逐个给曾经预订过的客人打电话。

        “您好,请问是王先生吗?抱歉打扰了,请问您有没有走失的家人……那不好意思,可能是我们弄错了,打扰了。”

        “请问是李先生吗?您好……”

        电话拨出一通又一通,乐知时对这个办法的可行性开始持怀疑态度,他挨个在那些电话后面画叉,抬头看见老太太依旧在等,连棉花糖都被她带的也坐到落地窗前,摇着毛茸茸的小尾巴,似乎在等谁。

        一个小时过去,乐知时数了数,“只有两个了。”

        宋煜点头,他知道乐知时还想试试,没有阻止,就站在他身边。

        乐知时整理情绪,再一次拨出电话,电话一开始是通话中,他等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先拨下一个。

        最后一个电话倒是接得很快,对方声音听起来很年轻,但和前面的客人一样,他们并没有家人走丢,也不认识任何患有阿兹海默症的病患。乐知时心里涌起一股莫大的失望,他很想趴到前台桌子上,又怕弄脏自己的白色羽绒服,于是把额头靠在宋煜手臂。

        宋煜明白他现在的心情,抬起手,想摸摸他发顶,就在这时,前台的电话忽然间响起来,乐知时立刻抬头接通电话。

        “您好。”

        对面似乎比他更着急,气喘吁吁的,乐知时抱着最后的希望问了一遍,果然得到了想听到的答案。

        “是的,就是我。”

        乐知时激动地仰头看着宋煜笑,“好,那我在这里等您,嗯!”

        放下电话,乐知时后知后觉地感觉对面声音很熟悉,但他一下子又无法对应。棉花糖跑过来挠他的腿,乐知时把他抱起来,绕着餐厅慢慢地走,顺便用余光观察老太太的表情。

        对方似乎不知疲倦,依旧满怀期待地望着。

        珍珠丸子蒸好的时候,老太太等的人终于到了。隔着玻璃落地门望见推开院门的那人,乐知时愣了愣,竟然是他们店的常客,张老教授。

        张教授风尘仆仆地赶来,步子很快。平时乐知时看到他的时候,他总是很风趣和蔼,从没这样急切慌张过。

        “梅茵。”他推门进来,嘴里叫的似乎是老太太的名字。

        就在乐知时以为尘埃落地,非常开心地一步跨到宋煜身边的时候,老太太抬起头,眼神疑惑地开口问道:“你是……?”

        宋煜望着他们,垂了垂眼。眼前这一幕他早有预料。可乐知时却不理解,他皱起眉,表情甚至比张教授更难过。

        “乐乐,小煜,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比起说服老太太,张教授第一时间是和他们打招呼。宋煜摇头,请他不要在意。

        乐知时见张爷爷把挎着的一个包打开,里面是他带来的短棉服、围巾和帽子,“你穿这么少出门,一把年纪,生病了怎么办。”他摊开外套给自己的妻子穿上,却被妻子拒绝。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奶奶,他就是您爱人啊。”乐知时忍不住上前,“您不记得他了吗?”

        张爷爷冲乐知时笑了一下,“没事的乐乐,我已经习惯了。”说着他从包的侧面拿出一张老照片,是他们年轻时候的结婚照,另一张是他们后来的合影,“梅茵,你看看,这是咱俩一起拍的,那个时候没婚纱,你还不高兴,自己穿了条白裙子。”

        他一条条一桩桩细数两人的过往,耐心地将这些记忆修复,老太太没那么抗拒了,将信将疑地听着,渐渐认真起来,也愿意让他替自己戴围巾和帽子。

        到最后,她似乎记起来了,嘴里却一直抱怨张教授来得太晚,让她苦等。张教授一遍遍地道歉,承诺下次约会一定不会迟到。

        奶奶的脸上满是爱意,“我买了你爱吃的珍珠丸子,我们吃了再走。”

        张教授看了看乐知时和宋煜,笑着哄她,“我们打包,回家吃,人家餐厅要关门了。”

        一转眼都要天黑,街道的路灯一盏盏点起。昏暗的小巷蒙上暖黄的光,乐知时和宋煜一起站在阳和启蛰的院门前送两位老人。

        “幸好有你们,今天就是有个以前的学生找我有事,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她就自己跑出去了。”张教授眼眶都有些红,手攥着妻子的手,“其实我平时都会给她穿安排好的衣服,上衣口袋里一般都会放好我的联系方式,就怕发生这样的情况。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太太居然自己换了别的衣服。”

        乐知时注视着老太太,想到她期待的神情。

        是为了和最爱的人庆祝纪念日,才会换下平时的衣裳,精心打扮的吧。

        张教授轻拍了拍乐知时的手臂,看着宋煜说,“天不早了,你们俩也赶紧回家,别让你妈担心。改天我肯定登门拜访,要好好道谢的。”

        一直不言语的宋煜此时也开口:“不用放在心上。”乐知时靠在宋煜身边,点头笑道:“嗯,张爷爷,快回去吧,珍珠丸子要凉透了。”

        说到珍珠丸子,老太太又起了埋怨的小性子,“是啊,你让我等了这么久。每次见面都迟到,说过要送我的花也没有。”

        “哎呀,我这不是……”

        花?

        乐知时忽然说:“有的,他带了。”说完他一个转身跑回餐厅,没一会儿又出来,背着手凑到张教授身边,偷偷把手里的东西塞给他。宋煜瞥了他一眼,很配合地没有说话。

        张老教授伸出手,细长的花茎上开着一朵开得正好的水仙。

        “这是张爷爷给您准备的。”

        “真好看。”尽管只有一朵,但老太太的脸上洋溢着藏不住的幸福。她接过花,珍惜地捏在手中。再三道别后,两人迈着蹒跚的步子,依偎着远去。

        起了阵风,乐知时冷得缩起脖子,远远望着,两人的身影在城市的灯火中变得模糊。他鼻尖发酸,觉得大约是冻的,可这酸意又淌进心里。

        站在门口,巷子,冬夜,阳和启蛰的院门,路灯下扩散的光圈,这场景对宋煜而言很熟悉,他望着对面的墙根出了神。

        “我不想忘记你。”乐知时忽然开口。

        宋煜转过脸来,眼神很复杂,仿佛很疑惑,又好像是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头顶的一盏路灯洒下光来,把乐知时的脸笼进去,柔软的棕色头发金灿灿的,鼻尖和脸颊都冻得发红,眼睛好亮。

        “小煜哥哥,我不想忘记你。”他看着宋煜的双眼。

        怔了两秒,宋煜撇过脸去。

        “说什么傻话。”

        乐知时知道这是没有根据的傻话,所以他没有反驳。只是看到老太太,他就难过起来。他没有爱人,不理解忘记自己的爱人是怎样的感受。但他试着代入了一下自己,想象有一天忘记宋叔叔、蓉姨的感觉。

        甚至想象了一下,他忘记宋煜的感觉。

        他的心有些刺痛,又仿佛被狠狠攥住,松不开。

        “我不会忘记你的。”乐知时又一次说。

        就在他开口前的那瞬间,宋煜也在思考。忘记的人和被遗忘的人,究竟哪一个更痛苦。如果可以选择,他做哪一个。

        想不到答案,他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扔到乐知时身上。

        “你小时候的事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我记得很多的,忘掉的只是少部分而已。重要的我都记得。”刚说完,他的肚子就叫了一下,显得他之前的话一点都不郑重了。

        宋煜两手插进裤兜,转身进了院子,“吃点东西。”

        “有吃的吗?”乐知时跟着快步进来。

        “珍珠丸子。”宋煜说,“我多蒸了一份。”

        “真的?!”

        一打开餐厅的门,棉花糖就飞奔出来,站起来挠他的腿。乐知时又把他抱起来,晃了晃,“小东西,虽然你不乖,自己溜了,但是你今天立了大功,让我们找到了走丢的老奶奶,所以今天就不惩罚你了。”

        “嗷!”棉花糖在他怀里叫了一声。

        “对了。”乐知时抱着棉花糖,疑惑问道,“哥哥,棉花糖不见的时候,你是怎么一下子就想到它可能在这里的?”

        宋煜从后厨出来,把小火温着的珍珠丸子搁到桌上,他抬头看了一眼,又垂下眼,“棉花糖是我在餐厅门口捡到的。”

        乐知时看向棉花糖,狗狗对着他歪了歪脑袋。

        “什么时候?我都不知道。”

        “你小学三年级,去海南参加冬令营的时候。”

        乐知时回忆起来,“对,就是那次,我回来之后就在家里看到棉花糖了。”当时他问这是哪儿来的小狗,宋煜只说是捡的,没说太多。

        宋煜倒了杯热水,手握住杯壁,“捡到他的那天也是晚上,很冷,它就缩在院门口的墙根,很小一团,有点脏,但眼睛很亮。”

        当时的他意识不到自己是因为什么原因善心大发,捡回一条小狗,但他知道,捡回来就要负责任。

        等到乐知时从海南回来,看到小狗欣喜若狂的表情,惊喜地拥抱住他,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给了宋煜答案。

        “原来是这样,真好,棉花糖还挺记事儿的,知道哪里是自己的老家。”乐知时抱着棉花糖,一口塞下一颗珍珠丸子,黏软的糯米和富有弹性的肉丸一起吃下去,美味翻倍。他认真地咀嚼,眼神放空,瞟到被他们弄乱的前台,看着那一本本记载着这间餐厅历史的笔记本。

        咽下去,他感叹:“那种病好可怕,明明很想记住,却连自己最喜欢的人都忘记了,长相忘了,名字也忘了。”

        宋煜凝视着乐知时,在餐厅的顶灯下,他的轮廓愈发柔软、懵懂。

        他开了口,声音依旧沉闷、冷淡,说出来的话也很现实。

        “就算不得这样的病,记忆也不是可控的。不忘记也不代表情感上不会发生变化,可能过了很久你还记得这个人的存在,但他在你心里的位置已经不同了。这种结局,比阿兹海默的被动遗忘更加悲惨。”

        人际关系敏感又脆弱。谁都在向前走,向四面八方走,大家都是匆忙的蚂蚁,忙忙碌碌中失去联络。所以宋煜才讨厌建立深厚的人际关系,节省心力,也提前规避风险。

        “在这个世界上,人和人真的太容易走散了。”

        走散。

        宋煜的话对乐知时而言有些深奥,他似懂非懂,产生出一种很模糊的伤感。他想到失去棉花糖的感觉,想到站在阳和启蛰门口傻傻等待约会的奶奶,像个大人那样叹出一口气,呼出的白雾又蒙住他的眼睛。

        看他这样,宋煜竟然有点想笑,他想说快吃吧,别想了,可还没来得及开口。

        “我们不会走散的。”乐知时放空的眼神聚拢在他身上,很笃定。

        宋煜望着他,沉默了片刻,这意味着消极的否定态度,乐知时很清楚,所以他又说:“如果走散了,我一定会努力去找你的。”

        他的表情那么认真,说得好像是真的一样,令人无法质疑。

        “不用。”

        宋煜拒绝得很果断,让乐知时心生挫败。可下一秒,他又听到了后续。

        “你方向感太差了。”宋煜又给他夹了一枚丸子,看向他懵懂的双眼。

        “就站在原地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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