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末世之谜
当天晚上,姚潜江果然差人送来二十多斤珍贵的海产品,虽然都是冷藏了很久的,但是自从海洋生物变异后,他们几乎已经不可能再吃到海鲜,任何只有在文明时代才能得到的东西,放到现在多弥足珍贵。
送货来的人临走前,还给了他们一份请帖。
丛夏拆开请帖一看,是姚潜江要举办一次宴会,除了要给自己的母亲补办一个寿诞外,也要庆祝自己的伤痊愈。九江郡因为姚潜江受伤,萎靡了一个多月,处处小心翼翼,连地盘都被其他几家静悄悄地吞掉了几个,现在他伤好了,肯定要让全北京的人都知道他姚潜江又站起来了,这样一个宴会,正是最合适的机会。
庄尧问道:“受邀的还有什么人?”
送货的人客气地说:“郡王请的,都是北京城有头有脸的人。”
成天壁说:“你回去吧,我们会考虑。”
那人鞠了个躬,带人走了。
丛夏扇了扇那张请帖,看着成天壁和庄尧,“去吗?”
庄尧笑道:“当然要去,我正好需要一个机会,让成天壁在北京立威。”
“立威?”
“不错,今天我让他展示元素化的能力,也是为了给龙血族的人一个下马威。龙血族这帮人,因为得天独厚的条件,是北京最特殊的一伙人,人数不多,但是个个都是精英,又有唐汀之这个脑域进化者帮扶,甚至还有军队做靠山,论硬件条件,可不比我们差。我们来北京才一个多星期,根基太浅,绝对不能在我们最脆弱的时候让人看扁了,那些人可不会因为丛教授和曹司令的关系而跟我们客气,正是因为我们有这样的关系,反而更容易成为他们打压的对象,因为没人想看到任何一家独大,所以成天壁必须立威,让他们不敢对我们放肆。”
“可是如何立威?总不能在姚潜江的宴会上动手吧。”
“当然不能动手,至少不能主动动手。听说奉岚会的老大周奉岚脾气暴躁、为人张扬、心胸狭窄,我们在洛阳灭了他一个分队的事,他肯定耿耿于怀,再加上奉岚会和庄瑜及第14集团军是一派的,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我们的敌人,所以不需要跟他客气,到时候见机行事,能灭灭他的威风最好。”
丛夏有些忧心道:“周奉岚的雷自然力……恐怕相当厉害吧。”
庄尧得意地一笑,“确实厉害,但是妙就妙在,成天壁只要能控制好自己的风能,雷电对他就是免疫的,可以说,周奉岚最大的克星就是成天壁。”
丛夏突然眼前一亮,“对呀,如果能控制好风力……雷电通过空气的时候能产生上万度的高温,而雷电在空气中的传播需要在瞬间电离空气,形成通路,天壁的能力刚好能控制周身空气流动,只要在雷电出现的瞬间操纵风力,扭曲空气,控制闪电的传导气道,这样就能改变雷电的导向,雷就无法劈到他,而且空气是热的不良导体,反应及时,雷电伴随的高温也能有效阻挡住。”
“没错,这个方法能不能成功,全赖成天壁的反应速度和对风的操纵能力。距离宴会还有三天,成天壁,这三天你必须苦练风力的微控力,如果你斗不过周奉岚,我们所有人都有危险。”
成天壁点点头,沉声道:“我不会输给任何人。”
丛夏叹道:“不知道是巧合,还是……现在北京刚好聚齐了金木水火土五行能量,而且这五种能量之间,都有相克的地方。”
庄尧点点头,“其他四个人里,对成天壁威胁最大的绝对不是周奉岚,如果光从能力上讲,成天壁最难对付的应该是土能量的李道蔼,土能抑制风,一旦成天壁使用风力造成扬沙,得益的也是李道蔼。周奉岚克的最厉害的应该姚潜江,水的导电能力会给姚潜江造成更大的伤害,而姚潜江和沈长泽更是互相克制。当然,反过来说,他们之间也能有很多配合,成天壁和沈长泽的风火就相生相旺。所以,这几个人,包括吴悠在内,自然力进化人只要一打起来,肯定会造成难以收拾的大残局。现在想想,吴悠是最聪明的,不管他的野心究竟有多大,选择现在这个时期呆在重庆,独霸川渝地区,韬光养晦,比在北京受各方制约,被其他自然力进化人消减实力要好得多,在北京,可没人会让他独大。退一步,他可以做一辈子土皇帝,逍遥自在,进一步,他可以统治整个川渝地区,养个几年,他的势力就足够威胁北京了。吴悠这个人,真是了得,在重庆的时候,我就看出陈少斗不过他,有勇有谋的人,最是难办。”
丛夏道:“可惜他千算万算,也没算到进化是有极限的,傀儡玉是有副作用的。”
庄尧道:“重庆那边有研究所,过不了多久,他们也会发现的,所以吴悠也是个隐患,但他毕竟是个有智商的人类,当共同灾难摆在面前的时候,他有被招安的可能,因此现在北京这边没打算动他,我希望他一辈子也别来北京,这里已经够乱了。”
“回去吧,为宴会做一些准备。”
“做什么准备?”
柳丰羽道:“宴会的准备,当然是衣服和香水了。”
邓逍道:“宴会的准备,就是提前一天不吃饭。”
唐雁丘道:“我就不去了吧。”
丛夏奇道:“为什么?”
唐雁丘摇了摇头,“我不习惯人多的地方。”
柳丰羽搂住他的脖子,“怎么了,你社交恐惧症啊唐大侠。”
唐雁丘点点头,“可能吧,你们去吧。”
庄尧道:“我们人本来就够少了,团队里除了成天壁,只有你看着像样,你必须要去。”
邓逍不满道:“什么叫就他们看着像样啊,我也高大威猛英俊潇洒啊。”
丛夏笑道:“庄尧的意思是他们两个看着厉害和成熟一些,小邓你啊,怎么看也还是个小孩儿。”
“庄尧才是小孩儿,我不是。”邓逍故意比划了一下庄尧的身高。
“就是,这是集体活动。”柳丰羽戳了戳唐雁丘硬邦邦的胸肌,“明天陪我逛商场去,给你挑一身像样的衣服,别成天穿着一身黑,跟服丧似的。”
唐雁丘皱眉道:“你怎么口无遮拦的。”
柳丰羽满不在乎道:“你是第一天认识我吗?”
庄尧道:“我所说的宴会的准备,有两个,第一个是要给姚潜江他妈挑个礼物,那不也是老太太的寿诞吗,总不能空手去;第二个嘛,是要带你们认认人脸,到时候才能对号入座,观察一下各方势力之间的关系。”
柳丰羽道:“礼物的事交给小王去帮吧,反正我们也不缺钱。”
“嗯,今天都回去休息吧,我会跟丛教授把资料要来,明天一早再说。”庄尧嘱咐道:“成天壁,今天回去就抓紧时间练习微控能力,明天我会想办法弄一个模拟机器来帮你,三天后的宴会上,你绝对不能被周奉岚放倒,实在不行,你还有元素化这一绝招。”
成天壁点点头。
他们回房间后,成天壁简单洗漱了一下,就坐在沙发上,开始锻炼他对风力的操控,他以前使用风力,都是大开大合,用以大面积攻击,几乎从未试过控制小范围风力,要让周奉岚的雷电无效,必须把对风力的操控训练的细致入微,而且还要找准时机。
丛夏洗完澡出来,坐到了他旁边,轻声道:“我能帮你吗?”
“不用,你睡吧。”
“你这样我也睡不着。”
“那我回我房间。”
丛夏按着他,“别,就在这里吧。”他躺在沙发上,叹息道:“虽然说这话可能不太吉利,不过诚实一点说,咱们所有人说不定哪天就没了,所以趁着我们还能呆在一起的时候,就别错过这样的好时光了。”
成天壁放下了手,看着丛夏,“你害怕吗?”
“能不害怕吗,我一想到那些虫子,我就想吐,还有魔鬼松,六百多米高,我的妈呀,比海南岛还大的森林都是它的势力范围,我无法想象怎么从它手里夺回傀儡玉,还有什么海洋生物,你还记得我们以前在河里洗澡的时候见过的大鲶鱼吗,那么小的河都能养出那么大的鲶鱼,海里的东西该有多大啊,还有青海……天壁,说实在的,有时候我觉得挺累的,时常会有一种……爱咋咋地,活一天是一天的想法,可是我也知道,如果我们不抗争,那就是等死。”
成天壁道:“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就是不能等死。”
丛夏笑看了他一眼,“我真羡慕你,我就没见你害怕过,世界上有你害怕的东西吗?”
“有。”
“什么?”
成天壁深深地看着他,“我怕你死在我前面。”
丛夏心头一颤,勉强笑道:“我们还是争取一起活下去吧。”要是你先死了,我就陪你一起下去。
成天壁摸了摸丛夏的头发,坚定地说:“一起活下去。”
丛夏拍了拍他的手,笑道:“来,我也不睡了,你继续练,我去研究古玉去,具化武器防具这一块太重要了,我要多提取一些知识跟庄尧研究。”
“好。”
俩人肩膀挨着肩膀,靠坐在沙发上,在能让自己完全安心的人身边,渡过这个不眠的长夜。
第二天早上,他们集中到了实验区的一个会议室里,庄尧已经在那里等待。
庄尧调试着投影仪,“坐吧,咱们看看大后天可能会去宴会的主要人物。”
投影仪上出现了第一张照片,一个英俊的男人出现在众人面前,丛夏一眼认出这人是姚潜江,但是除他之外的人并没有见过。
庄尧道:“这个人就是姚潜江,今年二十八岁,文明时代是个律师,为人比较高傲,但是头脑清醒,能把九江郡经营成京城人数最多的大帮派,除了武力值强大之外,对管理和用人也非常有一套,九江郡被他管的像个井井有条的大公司,各个江门的职能分配很明确,他养伤这么久,九江郡都没乱,足以见其手腕。不过,正是因为他聪明,太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军方对他的顾忌和猜疑最多。”说完之后,他看向丛夏,“只有你跟他近距离接触过,你感觉这人怎么样?”
“确实是个很冷静、很有智慧的人,他那个伤一般人都接受不了,但是他虽然虚弱,还是非常沉稳,是个人物。”
庄尧点点头,“还好我们目前没和他们结仇,反而让他们欠了我们人情,至于我被绑架的事,我们不提,他们也不会主动提,不过,以后也许有机会利用,现在就装作不知道吧。”
画面一变,换成了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那男人有着一张方正的、极富有男人味儿的脸,脸颊上长了一圈短短的络腮胡,他鼻梁高挺,目光沉稳、深邃,一看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爷们儿。
庄尧道:“这个男人是六道黄泉的首领李道蔼,今年三十三岁,文明时代是xx区刑警大队的队长,是个比较低调的人,话不多,也不常见人,对手下管得很严,每次任务都完成得很出色,在京城口碑不错,属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型的领袖,暂时跟我们也没有利益冲突。”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理着平头、相貌粗犷的男人出现在他们眼前,这个男人看上去和李道蔼年纪差不多,但是跟李道蔼稳重的气质相比,从面相上就能看出这是个不安分的人。
“奉岚会的老大周奉岚,三十四岁,文明时代是个足球运动员,小有名气,性格狂妄自负,脾气暴躁,经常得罪人,据说现在唯一让他服气的人,是庄瑜。”庄尧说到“庄瑜”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没有什么起伏,就好像在说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人。
邓逍道:“这个人一看就挺凶的,那个李道蔼看着比较靠谱,好歹也是警察叔叔,应该是个好人吧。”
庄尧道:“这世道已经没有好人和坏人的概念了,只有强者和弱者的区别,强者就是对的,就这么简单。”说完,他按下手里的遥控器,又换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看上去身材矮小,但是目光如鹰隼般犀利,气质冷硬。
“这个人,成天壁肯定认识。”
成天壁道:“北京军区第14集团军军长,徐鹰。”
“大家也都知道了,目前军队的势力被一分为二,14集团军和27集团军各据一方。徐鹰是个实战派的老将军,为国家立过功,以前指挥打仗,养成了他说一不二的脾气,性格强硬,作风冷酷,无论是对人对己都非常严格,他和曹知贤理念不合,主要就在他的性格上。在他眼里自己一定是对的,他做的决定一定是对国家、对人类的未来最好的。他瞧不起曹知贤婆妈,曹知贤嫌他激进。跟他说话一定要恭敬,他的等级尊幼观念很强。”
“接下来我要着重说说龙血族的几个人,鉴于我们不久之后要和他们合作,攻破大雁塔,所以我们对他们的了解要更深入一些。”
照片一换,沈长泽出现在画面中。
“关于龙血族要着重介绍四个人,这四个人就是龙血族的核心。这个大家昨天都见过了,所谓的纯血龙血人沈长泽,同时还是火自然力进化人,本身条件非常优越,如果是在文明时代,单打独斗没有人会是一个纯血龙血人的对手。龙血人这个物种,身体素质是人类的几十倍,身上的鳞片可以防御普通子弹,他们的血液是强酸,受伤之后有自愈能力,血纯度超过百分之五十到六十,翅膀就可以飞行,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种族,在文明时代,作为国家的秘密生物武器,一直在执行着最艰巨的任务。对于我们来说,他们等于在文明时代就已经变异了,现在在基因改造的基础上,部分龙血人又有了变异能力,尤其是这个沈长泽,战斗力非凡,本身从小就接受专业化训练,参加过很多实战,是一个几乎无可挑剔的战士。”
庄尧喝了口水,继续道:“这个人,单鸣,他的养父。是一个没有变异的普通人,但是战斗力却在很多变异人之上,因为在文明时代,他是一个雇佣兵,是国际一流佣兵组织‘游隼’的一级战斗员,擅长所有冷热兵器,精于格斗,有无数丰富的实战经验,常年枪不离身。他在沈长泽五岁的时候将其收养,沈长泽最大的弱点就是这个男人,只要是单鸣决定的事,沈长泽几乎都不会反对,龙血族的真正首领,应该是这个男人。”
画面再次变化,“唐汀之,你们都熟悉了,脑域进化人,龙血实验第一负责人,和龙血人有很深的渊源,虽然表面上是国家科学院六区的主任,但实际上他的大部分研究都还是围绕龙血人的,是龙血族的军师。”
“这个人,艾尔·莫瑞,是‘游隼’的老大,和唐汀之是夫妻,和单鸣是义兄弟,龙血纯度仅在沈长泽之下,而且目前出现了返祖进化的端倪,血浓度在提高,也是个战斗经验极其丰富的雇佣兵,龙血族里除了龙血人之外,就是他带来的那些强悍的雇佣兵,都是一群就算没变异也比很多变异人厉害的角色。所以龙血族虽然在四大帮派里人数最少,但是实力依然让人不敢小瞧。”
丛夏听得大气都不敢喘,“这个……听上去也太厉害了。”
庄尧道:“吓傻了?”
“呃,没有,只是……”
庄尧轻笑道:“听上去确实很厉害,不过我们团队的配置可是在他们之上,无论多强大的队伍,都没有你丛夏。”
丛夏苦笑道:“你太看得起我了。”
“我只是实话实说,难道你以为我会夸奖你?是因为有你在,成天壁才能比这些听上去厉害非凡的人都超前一大步。元素化是一个里程碑似的进化,现在只有成天壁一个人掌握了这一点,而且是安全的掌握,其他几个自然力进化人,靠着傀儡玉进化到现在,身体里不知道充满了多少不安定因素,他们能否顺利通过二阶,都要看运气,他们和成天壁之间的差距,是整整一年的修炼。而且,若是论武器操作、格斗、实战经验,成天壁和那群雇佣兵没差别,所以,你有什么可害怕的。”庄尧自信地说:“我们才是最强的队伍。”
邓逍帮腔道:“就是,我们才是最强的。丛哥,你怎么听着几个人就吓着了,他们跟六百米的松树怎么比啊,胆子放大一点儿。”
丛夏摸了摸脑袋,“嗯,我的问题,我该更自信一点。”
“目前来说,我们应该高兴,至少跟我们进大雁塔的是一些有实力的家伙,增加了我们的生存概率。”
柳丰羽叹了口气,“不知道你们会拿出怎么样的方案来,我希望是不那么恶心的。”
庄尧道:“你会习惯的。”他把翻页笔划到了桌子的另一面,“剩下的都是各大帮派的骨干人员,还有一些军方的高层,可看可不看,你们想看就自己看吧,成天壁跟我去实验室,我帮你弄一套训练设备,躲避雷击的。”
丛夏也站了起来,“我昨晚上从古玉里整理了一些资料,是关于防具的,我想试试改进你上次提到的那种变异棉花。”
“好,一起来吧。”
柳丰羽对唐雁丘道:“你陪我去买衣服吧,我给他们几个人也置办一身像样的行头,免得各个穿得跟土鳖进城似的,让人看笑话。”
唐雁丘无奈地起身。
邓逍左顾右盼,看大家都有事,“哎,那我去找阿布玩儿吧。”
庄尧转头瞪了他一眼,“玩儿个屁,修炼,就你进度最慢。”
邓逍郁闷道:“我去看阿布,然后修炼,总行了吧。”
丛夏嘱咐道:“小邓,不要吃阿布的鱼,熟的也不能吃。”
邓逍大叫道:“我不会的,我现在天天都能吃饱。”
丛夏不太信任地看了他一眼,众人纷纷去忙自己的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雷电通路神马的那段是微姑娘在长评里提到的,老千完全不懂,多谢微姑娘的科普,这样解释看上去科学很多有木有
今天去刷《中国合伙人》了,我觉得是我近几年看过的最好的国产电影了,果然青春和梦想是永恒的主题,看完之后觉得很感动,推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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